在学院党委正确领导下,在各二级学院的大力支持帮助下,我院自考助学本科教育取得较大发展,受到社会、家长和广大学生的一致认可,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生自考助学管理,优化自考助学学习环境,进一步提高学生参加自考助学学习的积极性、学生自考助学考试成绩和通过率,提升我院继续教育办学水平和标准,增强“一切为了学生”的服务意识,建立制度,规范办学行为,使我院自考助学健康持续发展,特制定山东理工职业学院自考助学退学退费管理办法如下:
1、经指定医院诊断,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学校学习的,可以办理退学,并退回学生未参加辅导学习的课程学分费用,学生书费、资料费、考试报名费、证书课程注册费已经发生的,按规定不予退费。
2、参军入伍不能正常学习的可以自愿申请退学,并退回学生未参加辅导学习的课程学分费用,学生书费、资料费、考试报名费、证书课程注册费已经发生的,按规定不予退费。
3、无故不参加学校规定的自考助学教学活动,学习积极性不高,长期旷课累计达10节(次)以上,作业累计4次未交,经学校和辅导员老师多次沟通和教育后仍未改正的,应劝其退学,并退回学生未参加辅导学习的课程学分费用,其它费用均不办理退费。
4、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的,可以自愿申请退学,并退回学生未参加辅导学习的课程学分费用,学生书费、资料费、考试报名费、证书课程注册费已经发生的,按规定不予退费。
5、考试科目累计5门以上不及格,视本人情况,予以退学,并退回学生未参加辅导学习的课程学分费用,学生书费、资料费、考试报名费、证书课程注册费已经发生的,按规定不予退费。
6、退学学生必须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退学申请表格,报山东理工职业学院自考助学办公室,经审批后办理相应退学、退费手续。
7、其他未涉及到的特殊情况,由山东理工职业学院自考助学办公室商定,视具体情况办理退学退费手续。
2021年4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