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八条“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,持录取通知书,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。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,应当向学校请假。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,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”和根据《山东理工职业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规定》的相关要求。截至2024年5月24日,我校2024年成人高考录取考生有259名未在学校规定时间缴费(详见附件),拟对以下学生作自愿放弃入学资格处理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:2024年5月24日—5月30日。
公示期内,如有学生继续申请注册,学生可以通过致电咨询如何缴费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申诉,逾期未提出异议的,视为默认此公示及相关处理结果。
联系电话:0537-3617005,联系地址: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济宁大道37号山东理工职业学院行政楼509。
附件:2024年录取逾期未缴费学生名单
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4年5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