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点:
根据教育部、省教育厅和学校的有关规定,结合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和当前工作实际,为切实做好2025年6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毕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办理对象
2023级在籍学生和往届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。
二、毕业条件
1、在学籍规定的毕业时间内,且有教育部学信网注册的学籍;
2、完成学业,各科成绩合格;
3、5月25日前完成学信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,并比对通过;
4、6月8日前缴清学费。
三、毕业材料
(一)信息审核
1、学生填报
5月12日—5月25日,学生须登录平台,填写《毕业生登记表》的相关信息。
2、校外教学点初审
5月26日—5月30日,各校外教学点须登录平台,对《毕业生登记表》的自我鉴定内容进行初审,完成后,即可向学校提出终审申请。
3、学校终审
6月3日—8日,学校对学生信息和校外教学点意见进行终审。
6月9日—15日,学生登录平台打印《毕业生登记表》,本人签名后交所属校外教学点。
(二)成绩打印
学生完成全部课程考试后,平台将自动生成《学生成绩单》;6月15日前,各校外教学点登录平台,打印《学生成绩单》。
四、纸质材料报送
6月16日—20日,各教学点将《毕业生登记表》、《学生成绩单》、《毕业论文(设计)》报送到学校。
五、相关工作要求
各校外教学点务必高度重视2025年6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毕业工作,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,严格把控时间节点要求,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校。
继续教育学院
2025年5月12日